二代征信系统!
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为 金融监管研究院 专栏作者 牛金津。欢迎个人转发,未经作者授权,其他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不得转载。
前言
一、人行征信系统的基本情况
(一)人行征信系统的基本架构
(二)人行征信数据的主要来源
(三)人行征信系统的历史沿革
二、二代征信系统及二代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一)二代征信系统的主要改进
(二)二代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三、二代征信系统及信用报告的应用实践
(一)提高贷前风险评估的有效性
(二)增强贷后风险识别的精准度
(三)提升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效率
四、银行使用二代征信系统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征信数据合法处理问题
(二)征信数据质量管控问题
(三)征信数据安全管理问题
前言
今天我们来聊聊人行二代征信系统(下称“二代征信系统”)。
二代征信系统是相对于一代征信系统而言的,它们指的都是央行(人行)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称“征信中心”)负责维护和运转,属于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该系统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6年1月,一代征信系统全网上线。该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为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征信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顺应全球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我国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成功实现对一代征信系统的优化升级。至此,二代征信系统顺利实现上线运行。二代征信系统在信息采集、产品加工、技术架构、安全防护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在服务效能、运行效能、安全性能方面均得到显著提升。根据人民银行《关于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的通知》(银办发〔2020〕6号)相关部署,全国及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21年底前实现二代征信数据报送。
据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二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切换工作基本完成,共完成21家全国性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265家地方大型金融机构的切换工作,个人信贷业务和企业信贷业务切换二代数据格式比例分别达到91%和84%。(参见征信中心负责人陈建华:《推动征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载于《中国金融家》2022年第3期)
本文从征信系统设计思路入手,介绍二代征信系统较之一代征信系统的主要优化改进之处,解读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征信报告的部分数据项,并结合征信数据治理与征信信息安全管理要求,通过具体案例讲解,分析银行征信工作的关键点和风险点,重点讨论银行应用征信信息需要注意的问题,探讨银行征信工作新思路。
一、人行征信系统的基本情况
(一)人行征信系统的基本架构
我们所称的人行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的授权,由征信中心负责搭建和运营。
人行征信系统于2006年开始征正式运行,十四年之后,也就是2020年1月17日,二代征信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实现了对一代征信系统的优化升级(为便于区分,二代征信系统上线前的人行征信系统称为“一代征信系统”)。
人行征信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帮助公众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和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行征信系统目前分为个人版和企业版。征信中心基于采集的征信主体的信用数据加工生成人行信用报告,包括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根据展现详略程度差异,信用报告又可分为授信机构版信用报告和非授信机构版信用报告。
比如对于个人来说,信用报告会分个人版和银行版等多个版本,我们个人去征信中心官网或者银行网点(包括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的通常是个人简版,而授信机构版一般是提供给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查询使用的;目前,个人信用报告除上述两个版本外,还包括供其他社会主体查询的“社会版”和供征信系统管理使用的“征信中心版”。
(二)人行征信数据的主要来源
征信中心本身不产生数据,其数据来源主要是银行等提供信贷服务的机构。比如对个人来说,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涉及个人信用风险的授信担保类业务,该客户提供给银行的基本个人信息及账户交易信息(包括还款记录等),就会通过银行报送给征信中心并记录于征信系统。这些信息可依法被其他银行等授信机构查询使用。
从最初征信系统搭建目的及功能设计看,征信系统收集的数据主要是金融信用信息。2013年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也明确将人行征信系统定位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其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随着征信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为满足信用社会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征信系统收集的数据已突破原先的“金融信用信息”范畴。从人行征信系统目前运作情况看,其数据来源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例如,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险缴存和发放信息、车辆交易和抵押信息;税务部门提供的个人或企业的缴纳税款数据;法院系统提供的法院判决数据(包括生效判决执行信息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等等。另外,公安部门提供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居民身份信息,可用于核验信息主体身份。
征信系统可以收集水电煤以及电信逾期等数据,比如电话费缴纳情况由电信部门提供,水电燃气费数据由自来水、电力、燃气公司分别提供。因为水、电、电信等部分具有“先消费后付款”性质的公共事业缴费信息含有信用成分,所以也被纳入“反映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或“借钱还钱的信息”一并收集。
概况来说,人行征信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以个人征信信息为例)如下表所示:
信息来源 | 信息类型 | 信息内容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商业银行等授信服务机构 | 个人基本信息 | 标识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身份信息:性别、配偶、联系方式 职业信息:单位名称、地址 居住信息:居住地址、居住状况等 |
■ 银行及其他信贷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 个人信贷信息 | 贷款信息:贷款发放及还款情况 信用卡信息:信用卡发卡及还款信息 担保信息: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
■ 国家机关 ■ 公用企事业单位 | 反映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 履行相关义务的信息:社保参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车辆抵押交易信息 先用后付费非金融负债信息:电信等公用企业事业部门交费信息 公共信息:资质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信息、执业资格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欠税信息、上市公司监管信息等 |
表1:个人征信信息数据来源简表
(三)人行征信系统的历史沿革
1.2004年初,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银行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
2.2005年10月,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3.2006年1月,第一代征信系统在全国联网运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正式建成运行。
4.2007年,个人征信异议处理系统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5.2011年,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上线;2012年,新版企业信用报告上线。
6.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确立了人行征信系统的法律地位及功能定位,并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
7.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征信中心于2014年正式立项开始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对征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8.2018年11月-2019年,人行二代征信系统试运行。
9.2020年1月17日,征信中心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依托二代征信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信用报告(包括“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和“二代企业信用报告”)的查询服务。
10.2021年底,全国和地方金融机构基本完成对二代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切换工作。
二、二代征信系统及二代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一)二代征信系统的主要改进
总体上看,“二代征信系统”属于对“一代征信系统”的技术升级和功能优化,征信系统的内核和规则并未发生变化。
不过,与一代征信系统相比,二代征信系统在信息采集、产品加工、技术架构、安全防护方面进行了优化改进,在服务效能、运行效能、安全性能方面均得到显著提升。
此举提升信息采集的扩展性、灵活性和便利性。例如,在征信主体的标识方面,一代征信系统主要依托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的“三标”模式,但是这一模式存在信息割裂的问题。例如,数据报送过程中,由于姓名报送不规范,含有生僻字以及外国名字复杂等原因使得同一证件在征信系统会对应不同姓名。这不仅使得同一个人可能会形成多份信用报告,导致信息不完整,而且会因为查询机构输入的姓名与系统不一致导致查不出信用报告。针对这一问题,二代征信系统以“二标”即“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作为身份标识,可以将同一信息主体不同证件下的信息整合到同一主体下,也就可以获取涵盖不同证件下信息段的报告内容,从而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和全面性。
又如,二代征信系统打通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的共享,解决了一代征信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各自独立、信息彼此割裂等问题,可更加全面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包括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信息)。
随着征信信息日趋多样化,有更多维度的信用信息被收集录入征信系统,这将有助于征信使用机构特别银行等机构提升借款人风险的识别能力,提升贷款审批和放贷质量。
在个人征信系统方面,一代征信系统的个人数据是按周更新,二代征信系统优化了数据更新机制,个人数据在实现按日批量更新的基础上,也可定时批量更新。同时考虑到数据纠错的需要,支持商业银行在线单笔更正数据,征信系统实时更新数据并反映在信用报告中。
在企业征信系统方面,二代征信系统在企业主体标识类型中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面支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数据采集,可有效识别主体身份,提升征信系统整合来自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报告的完整性。
与此同时,二代征信系统优化企业数据更新机制,企业信用报告时效性更强。二代征信系统还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数据的更新机制,在一代征信系统企业数据按日更新的基础上,也可定时批量更新;增加逾期信息按月更新的机制;同时考虑到数据纠错的需要,支持商业银行在线单笔更正数据,征信系统实时更新数据。
征信系统数据更新机制的优化,使得二代信用报告信息更新更快、更及时,时效性更强,这样,无论是个人借款人还是企业借款人,企图利用征信数据更新缓慢的时间差,同时在不同银行机构成功申请贷款的可能性越来越低,可有效防止借款人“多头借贷”的投机行为。
同一代征信系统相比,二代征信系统强化用户管理,引入了数字证书,实现用户登录双因素认证,为查询用户发放USB-Key证书,实现机构查询身份强认证。
为强化征信信息安全保护,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二代征信系统还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优化升级:
加强用户访问控制,支持绑定登录终端,提高用户身份验证强度,强化信息安全监测
强化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防护,保障数据采集和对外服务各环节流转安全
提升对异常查询的识别和检测水平,及时发现异常查询行为
优化企业和个人异议处理流程,提高异议处理自动化程度和处理效率
此外,二代大征信系统完善技术架构,支持扩展和资源优化,大幅提升信息采集和征信服务效率。
(二)二代信用报告的主要改进
与一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一代信用报告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二代信用报告丰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改进了信息展示形式,提升了信息更新效率。
(1)丰富个人基本信息
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展现的个人基本信息更加全面。基本信息新增“国籍”、“就业状况”、“电子邮箱”等数据项,职业信息中增加“单位性质”,联系方式增加了“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单位电话”等信息(总数可达到5个)。
此外,信息概要部分增加非信贷交易信息概要、公共信息概要;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增加展示两类循环贷款的汇总信息;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汇总中增加报告主体为企业的担保信息汇总。
(2)提高信用报告的可扩展性
主要体现在信贷交易信息方面。一代个人信用报告是按信用照“信贷业务”即贷款、卡等分类展示。当增加某一类新业务时,需要重新调整信用报告结构,增加展示模块,这不利于信用报告展示内容的稳定性,也影响信息展示更新的效率。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将信贷业务抽象为较为稳定的“借贷账户”,由按信贷业务调整为按“借贷账户”展示,这不仅提高了信用报告的扩展性,满足新业务快速展示的要求,也增加了信用报告的稳定性。
(3)细化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关于信贷交易信息明细,一代个人信用报告主要设置了“贷款的合同信息”“当前负债情况”“当前逾期信息”“最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特殊交易信息”“与该笔业务相关的贷款机构说明”“异议标注”和“本人声明”等。二代个人信用报告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延长了贷款还款记录的时间,可以显示5年的贷款和还款记录(包括还款金额),增设了“已销户贷记卡近5年还款记录”;贷记卡信息中增加展示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业务信息;等等。
二代个人信用报告还提供信用卡消费分期的信息,很多车贷、装修贷等消费类型的贷款都会以信用卡大额分期的方式贷出,在一代征信不体现分期还款金额,而二代征信则会细化看出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
此外,一代个人信用报告,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男方是主贷人,则女方信用报告上不体现任何负债记录。而二代个人信用报告上非主贷人的一方也会有负债记录,即使双方离婚,仍会有有贷款记录。
上述信贷交易信息的改进,有利于防范一些借款人的不良投机行为。例如,新增“还款金额”,有利于银行(特别是信用卡发卡行)及时识别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的养卡套利行为。前些年市场常见的“0账单”养卡套利策略(即在每次账单日之前一日全额还款,账单日之后由将资金刷出,如此操作,持卡人在占用了信用卡的授信资金的同时,每期账单仍为零)。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将即时披露持卡人每次还款金额,及时持卡人账单日前提前还款,还款行为也会被展示在信用报告中,“0账单”套利策略无法再用。
(4)增加授信额度信息
为防止对个人主体过度授信,二代个人信用报告里增加了循环类贷款的授信信息,便于使用机构全面评估个人负债和授信情况,有利于授信机构做出更负责任的信贷决策。
(1)提高了信用报告的可扩展性
该变化背后的逻辑与二代个人信用报告的变化逻辑是一致的,也主要体现在信贷交易信息方面。
一代企业信用报告是按照7类“信贷交易”即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等展示。当增加某一类新业务时,需要重新调整信用报告结构,增加展示模块,不仅导致报告展示内容的不稳定,也使得新业务展示在信用报告的周期较长。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按照不同类信贷交易背后反映的借还款行为的不同,将信贷交易抽象为较为稳定的“账户”(企业抽象为5类借贷账户和3类担保账户)。
此外,考虑到信用报告使用机构判断信用风险的需要,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将信贷交易分为被追偿、中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循环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函及其他担保交易7类业务展示。这样不仅提高了信用报告的扩展性,也增加了信用报告的稳定性。
(2)部分调整企业基本(概况)信息展示内容
基本信息中新增上级机构、实际控制人信息,基本概况信息中增加组织机构类型、企业规模、所属行业。如表2所示: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模块 | 信息/数据项 | 一代企业信用报告数据项 | 差异说明 |
基本信息 | 上级机构信息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实际控制人信息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无 | 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信息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删减内容 | |
基本概况信息 | 身份信息 | 展示内容调整 | |
注册资本及主要出资人信息 | 主要出资人信息 | 展示内容调整 | |
主要组成人员信息 | 高管人员信息 | 展示内容调整 | |
基本概况信息 | 经济类型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组织机构类型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企业规模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所属行业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成立年份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办公/经营地址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存续状态 | 无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新增内容 | |
无 | 登记注册类型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删减内容 | |
无 | 登记注册日期 | 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删减内容 | |
登记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有效截止日期 | 数据项更名 | |
登记地址 | 注册地址 | 数据项更名 |
表2:二代企业信用报告与一代企业信用报告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差异简表
(3)调整信息概要中的部分要素
例如,增加借贷交易、担保交易及非信贷交易的汇总信息;未结清信贷及授信信息概要中增加逾期信息汇总、其他担保交易信息汇总及授信信息汇总;已结清信贷及授信信息概要中增加其他担保交易信息汇总;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汇总增加报告主体为个人还款责任信息,及除保证外的票据承兑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等其他相关还款责任人信息。
(4)完善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引入“逾期”概念,增加了逾期总额、逾期本金及逾期月数等指标,更加全面反映企业的履约情况,有助于商业银行精准识别信用风险。增加了授信额度信息,所有借贷账户增加展示逾期信息、最近一次还款信息以及提前还款信息;担保账户中增加风险敞口,相关还款责任增加除保证人外的票据承兑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等其他相关还款责任信息。
(5)丰富公共信息记录明细
该部分主要来自税务、法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他政府部门,包括欠税记录,民事判决和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获得许可、认证、资质和奖励记录,拥有专利情况,融资规模控制信息及评级信息等十五类信息,用于记录征信企业的社会表现,通过展示征信企业在社会公共部门所形成的正、负面信息,从另一侧面反映该企业的还款能力和经营能力。
表3是二代企业征信报告中的“强制执行记录信息”数据项。这是目前银行乃至社会都比较关注的征信信息。该部分信息描述企业涉及的法院强制执行的信息(从地方地方各级法院采集)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主要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应系统采集)。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描述 |
执行法院 | 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的名称。 |
立案日期 | 执行案件的立案日期 |
执行案由 | 执行案件的案由,即当事人因何事发生纠纷而需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判决结果 |
案号 | 法院自己定义和使用的,用来唯一标识一条案件记录的号码 |
申请执行标的 | 申请执行的标的,包括物和行为 |
申请执行标的金额 | 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 |
案件状态 | 案件处理状态。包含两种状态:“执行中”、“已结案” |
结案方式 |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不予执行、自动履行、和解履行完毕、执行完毕、终结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其他 |
已执行标的 | 已执行的标的,包括物和行为 |
已执行标的金额 | 已执行的标的金额 |
表3:二代企业征信报告中的“强制执行记录信息”
三、二代征信系统及信用报告的应用实践
二代征信系统展示的征信主体信息更加透明公开,覆盖信息内容更加全面广泛,征信信息更新更加及时高效,这对提升银行信贷客户信用风险识别能力,进一步完善客户营销、授信审批及贷后管理流程,增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地来看,二代征信系统以及二代信用报告在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贷前风险评估的有效性
贷前审查和风险评估是银行控制业务风险的第一道关口。个人信贷业务如此,企业客户信贷业务更是这样。
比方说,我们经常提到说,征信有五种颜色,即“亮、白、灰、花、黑”,代表不同风险类型客户,银行自然也就会采取不同的授信准入策略。
如果银行能碰到征信“亮色”的借款申请人,银行自然会喜出望外,因为“亮色”代表信用记录非常良好,说明借款申请人是银行眼中的优质客户。
对属于征信“白户”的借款申请人,因其缺乏信用记录,银行可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或公共信用信息等其他维度数据,弥补信用信息不足问题,这也是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信贷供给,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条有效路径,监管部门也是积极支持和鼓励的。例如,原银保监会2023年4月底发布的《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即42号文)就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缺信用信息、缺抵押担保的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
但是,对于灰征信(如综合负债率过高的客户)、黑征信(如出现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计六次逾期,即“连三累六”客户)或花征信(如客户短时间内多次申领信用卡导致其信用报告短期被多次查询)的借款(申请)人,银行就要多一个心眼,审慎作出授信决定。
在企业贷款业务中,银行通过查询征信系统,可以全面地了解企业及其关联人员、股东的信用情况,征信报告可以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另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关联自然人的个人征信也是信贷审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查询企业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也是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环节。因此,银行信贷人员应做好尽职调查,综合分析企业各项信息,准确预估潜在风险,做出准确授信判断。
在个人贷款业务中,银行同样需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在二代个人信用报告中,增加了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信息。该信息段是基于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给出的信息主体的评分信息,即对信息主体未来信贷违约可能性的预测,用分值的形式体现(包括数字解读、相对位置等)。分值取值范围为0-1000,分数越高代表违约概率越低。“相对位置”是信息主体在全部有评分人群中的百分比排序位置,取值为0到90之间的整数,比如“>50%”代表该信息主体的分值高于50%的人的评分。如表4所示。上述评分信息可作为银行授信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释义 |
数字解读 | 指征信中心基于个人信用报告给出的个人信用评分分值(取值范围0-1000) |
相对位置 | 报告主体个人信用评分在总体评分人群中的位置。 |
分数说明 | 说明分数影响因素。具体包括:存在逾期还款记录、存在展期记录、当前债务相对较多、当前信用卡债务笔数相对较多、当前债务笔数相对较多等 |
表4:二代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信息所含数据项及释义
又比如,在二代个人信用报告中,增加了“循环贷账户信息汇总”数据项,展示信用报告主体名下未销户循环贷账户的授信和负债情况的汇总信息(见表5所示)。通过解读该段数据项,银行可以全面准确统计客户实际授信情况,对于将来可能产生的负债情况进行评估,从而相应做出个人授信审批决定(包括是否予以授信以及具体授信额度等)。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释义 |
管理机构数 | 所有未结清循环贷账户的业务管理机构所属的法人机构数 |
账户数 | 所有未结清循环贷账户的账户数 |
授信总额 | 所有未结清循环贷账户对应的授信协议信息中的授信额度汇总 |
余额 | 所有未结清循环贷账户的最近一次月度表现中的本金余额合计 |
最近6个月平均应还款 | 所有未结清循环贷账户最近6个月内平均应还款金额合计 |
表5:循环贷账户信息汇总所含数据项
实践案例:A公司向B银行申请小企业贷款,申请金额200万元,申请期限一年。信贷人员分别查询了A公司的信用报告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经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显示该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但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存在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记录。经综合评估,B银行判定A公司信用情况良好,但法人代表资信欠佳,不符合B银行信贷政策,因此婉拒A公司的贷款申请。
(二)增强贷后风险识别的精准度
在贷款发放后,银行要跟踪监管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挪用或被关联企业占用,还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高管人员、股东、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定期对借款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和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及原因进行跟踪分析,并据此判断借款人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一般来说,在贷款期内,对由于信用等级下降、贷款余额超规定比例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再符合银行授信准入条件的,银行应视情况压缩贷款或合理选择其他类型贷款产品,降低风险暴露情况。若借款人发生财务指标明显恶化,筹资能力下降等情况,银行应深入分析原因,并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保护性条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实践中许多企业贷款,比如说循环贷业务或者涉及客户多次提款的贷款业务,银行对客户循环额度的管理以及客户每次提款前信用情况的核实是非常重要的。二代信用报告征信信息实现T+1更新,信息的更新更及时,一旦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的还款已经出现逾期,就能更及时被不同银行识别发现,这也为银行通过信用报告及时核实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创造了有利条件。
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定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检查并评估客户的综合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对于特别关注客户,核查频率可以进一步缩短。这就涉及银行定期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等数据,并综合内外部数据对客户信用风险变迁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内部数据包括借款人在贷款银行体系内的现金流量监测情况,外部数据包括借款人经营状况监测及信用记录监测等。对仍有未提款额度的借款人,借款人在每次提款时,银行都需要查询校验借款人的人行信用报告。如发现其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需及时控制其提款权限;循环贷款的借款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也需及时压降或撤销循环贷款额度。
在信贷业务实践中,有些银行除了常规核查外,对1年期以上循环贷款实行合同强制年度核查机制,即在循环贷款合同满1年后,贷款银行必须对循环贷款客户进行年检。对于不满足年检条件的客户,贷款银行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降低合同金额,或提高合同执行利率。年检条件包括客户信用等级未下降、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中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就是核实客户信用状况的重要工具手段。
实践案例:Y企业是一家涉农企业,主要经营内容为大棚设施建设,种植蔬菜等,某地重点农业设施领域财政资金补贴项目企业之一。2020年2月,Y企业向C银行申请一笔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对Y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甲某的信用报告进行了详细调查后判断,Y企业已持续经营多年,业务收入比较稳定,且有当地农业补贴款项作为还款来源,甲某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于是C银行审批同意了Y企业的贷款申请,发放涉农循环贷款300万元;Y企业在授信有效期内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2021年2月,银行在查询Y企业信用报告时发现,Y企业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均发生变化,甲某与Y企业已无任何股权和管理上的关系。银行向甲某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进一步了解情况,结合Y企业信用报告展示的企业关联情况以及甲某个人信用报告披露的有关信息证实,甲某控股的另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在它行有200万元贷款资金已发生违约,且已被债权银行提起法律诉讼。于是,C银行根据循环贷款合同约定,以Y企业“经营实体股权结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借款人在循环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为由,取消Y企业在循环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并宣布已发放贷款加速到期,要求Y企业立即偿付未偿还贷款本息。
(三)提升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效率
银行不良贷款的清收是银行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保证收回贷款资金、控制风险及提升银行利润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银行需要理清清收思路,了解不良贷款产生的具体原因,分析借款人资产规模、总体负债情况、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等情况,为有针对性采取合理的清收方式奠定基础。
二代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对提升银行不良贷款清收效率发挥重要作用。在个人信贷业务中,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反映个人客户身份、住址、联系方式、职业信息等多项综合信息的载体,对银行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综合授信等业务起到了信息支持和风险管控作用,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准确运用征信系统及信用报告的支持功能,及时获取客户最新信息,对不良贷款清收和转化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比方说,二代个人信用报告将借款人本人手机号、单位电话最多可以显示5条,这有助于防止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联系人的失联。二代个人信用报告还包括借款人配偶信息,包括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银行可以借款人配偶信息为线索,进一步查询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了解借款人家庭负债和授信情况;在借款人失联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配偶的联系方式,联系借款人配偶,进一步了解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并根据借款人的资产情况、还款能力等信息制定合适的清收处置计划。所以,在个人不良贷款清收中,运用二代个人征信报告中的各类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了清收工作的效率。
在企业信贷业务中,银行查询违约借款人的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可以全面了解借款人总体负债情况及贷款违约情况,这有助于银行采取有效的贷款清收措施,例如,是否需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否需要以物抵债、有无必要“以诉促谈”,以及如何多措并举,先易后难,分步骤清收,等等。
在这方面,二代企业信用报告中关于“逾期信息汇总”和“借贷交易汇总”等项目数据项是银行需重点关注的。“逾期汇总信息”对应于信贷记录明细中未结清的中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循环透支、贴现中的逾期指标(包括逾期本金、逾期利息及其他和逾期总额);“借贷交易汇总”统计的是“未结清借贷交易按照借贷交易分类、资产质量分类组合下的账户数、余额”(如表6所示)。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释义 |
借贷交易分类维度 | 包括中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循环透支、贴现、以及全部借贷交易 |
资产质量分类 | 包括正常类、关注类、不良类以及全部 |
账户数合计 | 各借贷交易分类、各资产质量分类组合下的账户数合计 |
余额合计 | 各借贷交易分类、各资产质量分类组合下的账户余额合计 |
表6:二代企业信用报告关于“借贷交易汇总”数据项的释义
实践案例:2021年6月,小微企业客户蔡某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在Z银行办理个人经营贷款1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贷款于2022年6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蔡某一直未偿还贷款。贷款于2022年9月形成不良。
Z银行多次上门催收,但蔡某的公司已破产,办公场所也是人去楼空,处于关闭状态,且蔡某还始终处于失联状态。Z银行查询了蔡某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发现蔡某存有新的联系方式,其配偶名下信用卡也使用正常,Z银行随即拨打蔡某新的联系方式,与蔡某的反复沟通。通过感情交流法,银行告知蔡某若其无法还款会给其信用、生活和家庭等方面带来的多重负面影响,特别是提示蔡某,若其拒绝还款,银行会拍卖抵押物进入司法程序。经多次沟通,蔡某最终同意筹措资金,并于2022年9月末将贷款本金及利息一并偿付。
四、银行使用二代征信系统需要注意的问题
前文提到,人行征信系统覆盖数以亿计的市场主体,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同时,随着数据价值的不断挖掘,征信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之一。在此背景下,银行作为人行征信系统重要的信息报送者和信息查询使用者,在使用二代征信系统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征信数据治理问题,要妥善处理好征信数据共享与征信数据安全的关系,既要重视征信信息的共享问题,又要重视征信信息的安全问题。具体来说,银行使用二代征信系统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征信数据合法处理问题
征信数据涉及个人信息主体的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类客户的商业秘密,在收集、共享、查询、使用等方式处理征信数据时,应按照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知情同意、最小必要等原则,依法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确授权。
从征信管理实践看,银行一般会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获得个人和企业客户对银行处理征信信息的授权。例如,某银行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
“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约定明确了贷款银行处理借款人征信信息的范围、对象和目的,也明确了贷款银行通过人行征信系统(也包括其他征信系统)查询使用借款人征信信息的权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贷款银行来说,上述授权是比较充分的,可以满足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对源头数据采集核验、生成数据报文、信息报送、问题数据纠改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满足人行征信报送要求。
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不能超越客户授权,超范围收集或使用客户征信信息,特别是不得采集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避免非法查询,银行在登陆二代征信系统查询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报告之前,在确保已获得借款(申请)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还要确保征信查询要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合理的查询理由。
(二)征信数据质量管控问题
征信数据的质量关系到征信系统和信用报告的公信力,更是关系到亿万信息主体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疏忽。但这些数据质量的管控,涉及信息主体自身、不同信息报送者以及作为管理方的征信中心等多方主体,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数据质量问题,都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的数据质量。
针对数据质量问题,目前征信中心围绕征信数据入库前、入库中、入库后不同环节,都已建立了征信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应机制。例如,数据入库前,规范机构接入流程和测试验收标准,从源头保障征信数据质量;数据入库时,提供数据入库校验、处理情况反馈、在线实时更正等功能,保证接入机构及时发现并纠改问题;数据入库后,采用两端数据核对等常态化监测手段,督导接入机构重视并做好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及时。
银行作为重要的征信数据报送机构和使用机构,强化征信数据质量管控,既符合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也符合整个金融行业的利益。银行保障征信数据质量,需要从制度流程等方面入手,把好以下几个“关”:
银行在贷款合同中,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信息,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对其自身后续授信活动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银行不承担责任。
在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相关信息后,银行需通过查询该借款人的人行个人信用报告等方式,对有关信息进行核验,如发现借款人提供的信息与其已在信用报告中展示的信息存在差异,应要求借款人予以说明。经与借款人确认后,再报送人行征信系统。
银行机构可以联合征信中心等利益相关方,依托技术手段提升对征信数据质量的自动化、智能化核查能力,推进形成“开展系统规则检查→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质量评估及规则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
征信异议处理既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方式。银行要严格遵循客观事实,确保征信信息如实反映客户真实情况,不得违背事实篡改客户征信信息。银行受理客户征信异议后,应对业务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需要纠改,及时将异议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异议提出客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对异议事项完成纠正或答复,避免异议纠纷和风险事件发生。
征信异议处理案例:2022年12月某日,秦某投诉江苏M银行,称其为某楼盘业主,之前因楼盘延期交付有5期未还房贷,现已结清,但征信上有5个月逾期,要求修改征信。
M银行核实,秦某于2021年3月购买江苏某楼盘房产,在M银行办理按揭贷款70万元,期限25年。从2022年6月份开始,因疫情原因,该楼盘配套设施未完工,楼盘延期六个月交房,客户为此一直投诉M银行,要求银行勒令开发商立即交房,否则就停止供贷。
M银行多次联系客户向其解释,告知客户此楼盘并未烂尾,开发商承诺最迟10月底竣工交付(2022年10月底已办证交房),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会介入监督,提示客户每个月要按期还款,否则会造成征信不良记录,对其自身不利。但秦某情绪激动,坚决停供,导致形成5期逾期未还款。2022年底,秦某所购房产的产权证已办妥,其所欠逾期贷款本息也已归还,故投诉M银行要求要求银行恢复其征信。
秦某不顾M银行多次提醒,自行停止供贷,属于事实性逾期,不属于可以更正征信信息的范畴,因此造成的征信不良记录无法更改,其后果应由秦某自己承担。后经银行与秦某多次沟通解释,秦某最终表示理解。
(三)征信数据安全管理问题
对于二代征信系统这样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数以亿计个人和企业基础信息和金融交易信息的重要系统,无论如何强调数据安全,都是不为过的。作为二代征信系统的重要参与方,银行应当和其他系统参与方一道,依据最近几年陆续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征信监管要求,加强征信系统和征信数据安全的管理。
在不影响信息主体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为征信数据的共享及征信业务合作奠定基础。落实好征信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完善数据风险评估,构建形成覆盖数据处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征信数据特别是涉及个人信息的征信信息的安全。银行要建立有效的征信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当遭遇征信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问题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发布警示信息。
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持,构建融信息安全预防、监测、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征信信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增强系统安防功能,通过系统硬控制杜绝信息泄露渠道。推进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为征信信息分类管理、信息整合、信息隔离及信息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敏感个人信息智能识别、动态访问权限系统硬控制、信息安全监测提醒等系统处理能力。
征信系统建立征信信息安全协同管理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构建多层级的“人防+技防”数据安全风险体系,强化征信业务、数据与技术的融合,形成信息安全保护合力,全面支撑征信数据的安全流动和价值发挥。
实践案例:2023年3月某日,企业客户G公司向S银行投诉,称其信用报告上显示有两个财务负责人,与事实不符,要求S银行予以更正。
G公司曾与S银行有融资业务,基本账户开设于H银行,其基本信息也由基本账户行向人行征信系统报送。但G公司表示已通过H银行进行信息核对,H银行提示G公司,其财务负责人的错误信息系由S银行报送人行征信系统,H银行要求G公司向S银行提出信息更正。
S银行接到征信信息更正诉求后,立即进行业务核查。通过对比G公司信用报告信息,G公司投诉的情况属实,且信用报告也提示需要更正的信息来源于S银行。随后,S银行与G公司作了沟通,并启动征信异议处理流程,为G公司更正了财务负责人的信息。G公司对此处理结果也表示了认可。
主题一:2023年下半年商业银行对公业务信贷投放策略
一、当前宏观形势与重点领域监管政策分析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展望
1、“二十大”报告提及的重点行业方向对对公业务经营的影响
(1)、20大提及的实体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分析
(2)、基建和房地产
(3)、科创和数字经济
(4)、传统文化发展
2、2023年1-6月宏观经济回顾
(1)、当前国际形势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
(2)、2023年1-6月商业银行信贷投向情况分析
(二)、2023年上半年重点政策解读和影响分析
1、政府工作报告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影响分析
(1) 、2023年经济增长目标及实现方式
(2)、继续支持地方债发行和配套融资
(3)、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4)、规范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
(5)、防范新能源领域重复建设和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
(6)、结合区域特点支持“专精特新”产业
2、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
(1)、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整体情况
(2)、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从一行三会到国金局
(3)、科技部改革对科创企业的影响
(4)、证监会统一发债审核的影响
3、《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1)、五级分类与预期信用损失
(2)、重组资产定义
(3)、无效重组与财政部87号文
(4)、重组资产上调分类的条件与案例分析
4、《商业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解读与影响分析
(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概念与工具
(2)、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3)、权重法下信用风险计量变化及对影响影响
1)、零售贷款:影响按揭和信用卡
2)、对公贷款:优质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风险权重有所下降
3)、次级债、股权和其他监管资本工具
4)、资管产品:穿透要求提高
5)、地方政府债
(4)、对银行资本的影响
1)、贷款:零售和对公缓释资本情况
2)、投资:存单、金融债、次级债增加资本占用
3)、银行业整体资本影响
二、2023年下半年商业银行对公业务经营策略
(一)、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
1、我国中小企业梯度培养策略和“专精特新”概念
2、“专精特新”企业重点评价指标
3、“专精特新”重点行业分析
(1)、集成电路行业及产业链概述
(2)、光伏行业产业链分析
(3)、新材料行业产业链分析
4、银行业“专精特新”金融产品
(1)、建设银行:善新贷
(2)、中国银行:“专精特信贷“
(3)、兴业银行:全流程综合金融服务
(4)、中信银行:科技e贷
(5)、民生银行:服务北交所“专精特新”客群
5、“专精特新”企业营销和业务模式创新
(1)、批量获客渠道:产业园区、股权交易中心、券商辅导拟上市企业
(2)、通过核心企业拓展上下游企业
(3)、与地方政府部门、政府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4)、上市和非上市企业差异化营销
6、商业银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业务模式创新
(1)、阶梯型利率贷款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
(2)、投贷联动服务成长性企业
(3)、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拓展抵押担保方式
(4)、关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需求
(二)、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业务机遇分析
1、继续做好专项债发行及配套融资工作
(1)、2023年专项债发行情况分析
(2)、专项债发行流程和项目包装重点分析
1)、专项债重点支持项目梳理
2)、专项债项目包装重点(增加收入来源)
3)、专项债项目评审规则和操作要点
(3)、政府专项债支持行业领域分析
1)、交通基础设施
2)、能源
3)、农林水利
4)、生态环保
5)、社会事业
6)、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9)、保障性安居工程
(4)、专项债存款营销重点和案例分析
2、关注城投转型防范存量债务风险
(1)、城投企业市场化转型与配套融资需求挖掘
(2)、城投平台企业信用风险评估的主要逻辑
(3)、城投企业债务风险评估
(4)、城投平台企业债务违约案例分析
3、基础设施领域重点项目和融资模式分析
(1)、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及商业银行配套融资(过桥贷和并购贷)
(2)、EOD模式政策、营销建议及案例分析
(3)、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实务及案例分析
4、产业园区开发及建设
(1)、产业园区开发模式介绍
(2)、园区开发融资和营销策略
(3)、园区客户批量营销案例分析:生物医药园区
(三)、房地产领域商业银行经营策略
1、2023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监管政策回顾
(1) 、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改善计划
(2) 、租赁房融资政策
(3)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涉房贷款的影响分析
2、房地产行业本轮危机根源及当前形势
(1)、过度负债
(2)、危机演化路径反思
(3)、恒大危机回顾
(4)、房地产当前行业基本面和现状
(5)、房地产行业后市判断和2023年预测
3、2023年商业银行房地产业务开展建议
(1)、差异化经营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
1)、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分析和解读
2)、银行介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路径分析
3)、银行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和案例分析
(2)、精选开发贷客户防范项目风险
1)、房地产开发贷款评估方法
2)、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中的要点:账户管理、抵押、账户封闭式管理
3)、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防范重点:合规性风险、偿债能力风险、项目风险
(3)、谨慎介入房地产企业信用债券
1)、房地产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DS和CMW)介绍
2)、房地产企业信用债券风险特征
3)、CMBS和REITS的风险评估要点
(4)、典型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案例分析
1)、恒大地产债务违约全过程解析
2)、造城运动积累大量债务:华夏幸福
3)、商业地产受众群体有限:中弘地产
(四)、新能源行业业务机遇分析
1、2023年以来新能源行业产业政策回顾
(1)、《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新能源产业“十四五”规划解读
(3)、新能源补贴政策变化分析
2、2023年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展望
(1) 、当前形势下光伏、风电行业投资情况和发展趋势分析
(2) 、2023年商业银行参与光伏风电行业经营策略分析
(3)、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和行业发展情况回顾
(4)、2023年商业银行参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经营策略
3、商业银行服务新能源行业案例分析
(1)、基于财政补助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案例分析
(3)、商业银行营销新能源电力企业存款案例分析
4、2023年商业银行服务重点制造业领域机遇分析
(1)、基于财政补助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案例分析
(3)、商业银行营销新能源电力企业存款案例分析
(五)、高端制造业业务机遇分析
1、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介绍和案例分析
(1)、半导体行业产业链结构梳理(环保政策、产业链组成、产业链核心环节)
(2)、财务特征分析(生产周期、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3)、项目风险评估(宏观环境、技术优势、投入成本、生产效率、下游需求)
(4)、行业经营风险特征(政策导向、产品替代、不可抗力)
2、新能源汽车行业介绍和案例分析
(1)、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链梳理
(2)、整车厂商风险特征梳理
(3)、电池和汽车配件厂商风险特征分析
(4)、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风险特征分析
3、人工智能行业和商业银行介入建议分析
(1)、人工智能行业概述
(2)、人工智能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介绍
(3)、人工智能行业产业应用介绍
4、新材料行业介绍与商业银行介入模式分析
(1)、新材料行业产业介绍
(2)、新材料行业特征和财务特征
(3)、新材料行业风险特征
(4)、商业银行服务新材料行业客户常见金融工具
(5)、商业银行服务新材料行业客户营销策略和案例分析
主题二:信贷最新监管政策解读及实务要点
第一部分 金融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解读及商业银行应对
一、新办法解读
(一)原办法的主要问题
1.业务覆盖不全
2.分类标准不统一
3.管理不规范
(二)新办法的主要变化
1.拓展了风险分类的资产范围
--由贷款拓展为“承担信用风险金融资产”
2.强调以债务人为中心的分类理念
--债务人在本行债务有10%以上分类为不良的,本行其他债务均应分类为不良
3.标准更加客观
--明确将逾期天数作为风险分类的客观指标
4.细分分类要求
--不再统一要求重组贷款必须分为不良,并将观察期由至少6个月延长为至少1年
5.质量分类与信用减值建立对应关系
6.明确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系
(三)新办法逐条解读(重点)
1.对资产质量影响比较大的条款
2.对不良贷款结构影响比较大的条款
(四)几个如何把握
1.如何把握借新还旧
2.如何把握重组资产范围
3.如何界定“新发生”业务范围
4.小微企业债权是否可采取脱期法进行分类
二、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一)测算资产质量变化情况
1.公司贷款大额逐笔分析方法
2.中小普贷款批量估算方法
3.个人贷款组合测算方法
(二)利用《办法》实施前窗口期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1.保持不变的贷款
2.需要7月1日前进行操作的贷款
(1)展期
(2)借新还旧
3.预计劣变的贷款
(1)提前清收
(2)主动劣变
(3)交叉违约处理
(4)利用过渡期有序消化释放劣变压力
(三)后续管理工作
1.做好研究、培训
2. 密切跟踪《办法》配套制度制定出台
3. 制定完善本行的管理办法
4.提高本行资产质量管理体系化
第二部分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最新解读与实际操作要点
一、 理解“三法一规定”
(一)立法及修订背景、宗旨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整体内容解读
要解决的问题:
1.为什么要修订?之前的规定有什么问题?
2.原三法一指引在执行中的难点痛点
--受托支付银行要管到第几手?
--不同行业的流贷怎么测算需求量,比如批发行业怎么算?
--房地产通过签订总包协议把贷款一次性支付给承包商可不可以?
--票据贴现要不要受托支付?
--怎么理解单笔支付金额?
--贷款资金要不要过客户的账户?
……
二、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操作重点
(一)受托支付与自主支付的标准
1.受托支付的情形
2.支付标准的把握
3.可以打擦边球的地方
(二)受托支付操作流程与技巧
1.项目贷款受托支付
--房地产贷款
--政信类贷款
--重点项目贷款
2.流贷受托支付
--金额把握
--用途穿透
3.供应链贷款的受托支付实践把握
4.个人贷款受托支付
--个人经营是按流贷还是个贷?
--个人消费用途穿透
(三)自主支付的操作要求
1.账户分析
2.凭证查验
3.现场检查
三、流动资金测算技巧
(一)基本公式解读
为什么要这么复杂,想说什么?
2.公式本身是错的,要怎么调整?
(二)公式参数取值
1.销售利润取哪个,毛利、主营利润还是净利润?
2.销售收入怎么算?三项费用怎么办?
3.周围率的取值
4.预计增长率要多少监管才不会有疑问?
(三)测算公式本身是错的,要怎么调整?
1.错在哪里?
2.怎么调整?有12次调整机会
(四)哪些流动资金贷款可以不测算,直接贷?
四、监管检查重点与银行应对
(一)近年来关于三法一指引的监管罚单分析
1.罚款内容
2.罚单金额
3.涉及银行
(二)监管检查涉及主要问题
1.流贷用途问题
2.支付金额问题
3.支付时间问题
4.支付账户问题
5.流贷测算问题
6.项目资本金问题
7.贷款品种问题
(三)监管应对
1.重视监管检查
2.关注监管情绪
3.监管沟通策略
陈老师:
某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投行部副总经理,负责全行对公业务产品创新,管理资产规模超过6000亿。熟悉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负责全行地方债营销、发行、政府平台债券融资、项目贷款、产业基金、上市公司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
赵老师:
现为某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评审部高管。有二十余年银行信贷管理经验,在信贷政策制度产品设计、信贷审查审批、不良贷款处置等方面有丰富经验。作为成员,参与了银监会信贷业务的管理办法起草制定。
培训时间:2023年6月17日-18日
日程安排: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午休午餐:12:00-14:00(学费包含午餐商务简餐)
举办城市:浙江省·杭州市
费用:4200元/人(普票/专票)
发票类型:培训费、会务费、咨询费
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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